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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言放弃
作者:常新   发布时间:2011-01-05 14:33:45


    “嗒嗒”、“嗒嗒”,办公室外走廊里又传来熟悉的拐杖声,肯定是那个已经结案的赔偿案件申请人老王来了。我正在考虑着,门被推开了。“常法官,我今天是来城里检查身体,顺便再来向您道声感谢的。”说着,老王步履蹒跚地走了进来。

    我赶忙起身将老王让到座椅上,倒杯热茶,我俩聊了起来……我的思绪也飞回到一年前的这个案子里。一年前,庭长把这个赔偿执行案件交给我时,只说了一句:“这个案子比较难办,你要多想想办法。”当时我也并未太在意,只是觉得要比一般案件要难些,但真正完全接触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后才发现,局面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

    这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老王七十二岁终生未婚的哥哥两年前突遭不测,被远在二十里外流浪至本村的一名精神病人无端杀害,因行凶者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并未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损害赔偿部分法院判令该行凶者的监护人其父亲老李赔偿死者亲属老王七万多元。判决生效后,赔偿款一直未落实。在老王到庭后我们又得知,老王现年六十几岁,也一直未成家,与其相依为命的也是惟一亲人就是已遇害的哥哥。老王兄弟的遭遇令人同情,但随着执行的深入和对被执行人老李家庭状况调查后才发现,老李的情况糟糕程度比老王犹过之而无不及。

    老李的老伴本身就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由于遗传原因,其生育的一男一女在未成年时已患上精神病,至今生活都不能自理,可以说一个家庭中唯一健全的人就是老李了。老李除了要照顾三个病人的衣食起居和担负起沉重的治疗费用外,还要养家糊口、耕种庄稼。可以说,沉重的家庭负担已经使老李喘不过气来,现在儿子又闯下大祸,法院判令其赔偿受害方七万余元,状况无疑是雪上加霜。两方的遭遇真应了那句名言:“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老李对赔偿款的确是一筹莫展,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此时,我想起庭长常说的那句老话,“办法要比困难多”。再困难也要迎难而上,不能放弃。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予以执行,法律的光辉在我面前决不能褪色。

    我反复思量着,做着下一步的执行打算。首先,我把七万多元赔偿的“大目标”分解成“小目标”。在多次与老王攀谈协商后征得了老王的谅解,其放弃了部分赔偿额。然后就老李的经济状况,我给其制订了一个力所能及的长期还款计划,分期分批逐年兑现。

    在这两项完成之后,仍留有不少不足部分,这时我想到了司法救助金,这样的案件情况司法救助不失为好的解决途径。我开始辗转于老李老王所在的村委、镇政府、政法委和民政局之间,不厌其烦地调取证据,收集证明、完善材料、上报申请……终于,在立案四个月后,第一笔救助金两万元到位了;半年后,第一批执行款也如期兑现了……

    在救助金和执行款交给老王的时候,老王落泪了,这眼泪,我知道,有欣慰、有辛酸,也有感谢。在略感满足的同时,我更意识到,执行,无论多么困难坎坷,为了让百姓真正满意,一定要坚持不懈,永不放弃。

    (作者单位: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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