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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贵兰花招贼青睐 “采花大盗”领刑入狱
作者:冯新红 沈阳   发布时间:2011-01-05 15:40:19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入室盗取兰花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盗窃值百万余元的兰花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元。

    兰花草是希望和美好象征。古今文人墨客及蚕妇村氓都对兰花草喜爱有加。近几年来,兰花草更是因独特的文化价值和鉴赏价值而价格节节攀升。家住浉河区潭家河乡的江某看到种植兰花草的商机,就在自家大院盖起了兰花棚,精心栽培了百余苗兰花草。

    家住浉河区游河乡某村的农民李某听闻潭家河乡的江某种有兰花草,又知该花在市场上价格颇高,遂伙同他人于4月13日凌晨翻墙进入江某的兰花棚,盗走兰花草178株,后仅以两万余元卖于他人。当江某于当日上午如往常一样进入兰花棚时,发现棚内百余株兰花草全部消失,仅留下一个个空土坑,江某当即报案。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追回兰花草,但直至今年8月1日,距兰花草盗窃案四年后,“采花大盗”李某才被抓获。后仅以两万余元卖于他人。经评估所鉴定评估,这批兰花草价格在2006年4月已高达115.8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于检察院指控的一百余万元标的,法官 考虑到信阳本地兰花草买卖缺乏市场和兰花草交易价格不平衡等特殊原因,遂做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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