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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拉尔基法院为107名农民工讨回40万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1-01-11 08:36:31


107名农民工喜领40万工资款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单鑫星)   1月5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向107名农民工发还了40余万元工资款,拿到工资的农民工笑足颜开。农民工代表高振财还为执行局送来了印有“执行有力,情暖民工”的锦旗,表达了全体农民工对富区法院法官的感激之情。

    2010年12月11日,富拉尔基区法院受理一起107位农民工申请执行黑龙江省某建工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的案件,标的额达40余万元。据悉,这107名申请执行人均为富拉尔基区农民,2009年在一名包工头的组织下对位于富拉尔基区的某工程进行施工。然而工程竣工之后,农民工却没有拿到该项工程施工的工资。经多次催要未果后,107名农民工将黑龙江省某建工有限公司和组织其施工的包工头张某一起诉至富区法院。富区法院判决黑龙江省某建工有限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407065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107名农民工向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尽快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执行法官一方面尽力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另一方面对其工商信息、名下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了调查。执行法官考虑到众多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积极找被执行人进行协调,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辨法析理,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执行案款交至法院。

    法官们的努力促成了双方的和解,不仅化解了矛盾,间接地避免了当事人上访缠访,同时也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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