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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供暖管道漏水 泡坏楼下地板被诉
发布时间:2011-01-11 09:04: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祎慧)  马某家住昌平某小区单元楼三层,去年二月份由于四层的住户张某家中管道漏水,造成马某家里被水浸泡,财产损失三万余元。为此,马某将邻居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马某起诉称,自己家中客厅、餐厅、过道的墙面被水浸泡后均有墙皮脱落现象,并且客厅、餐厅、过道、三个卧室的木地板均被浸泡变形了。家里共有150平米的墙面需要翻修,110平米的木地板都需要更换,现在房屋根本无法正常使用,也无法向外出租。原告马某现起诉要求被告张某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共三万余元。

    被告答辩称,这属于供暖管道漏水,应该由供暖公司负责,自己可以协助原告向供暖公司索要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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