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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后慌不择路 偷车贼获罪领刑
作者:邵存霞 陈相敏 发布时间:2011-01-13 11:24:21
42岁正值壮年,靠辛勤的劳动完全可以脱贫致富,一步走错岂能步步走错。被告人何占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刑罚,1月12日,又因犯盗窃罪被汝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24日17时许,被告人何占伙同王团(另案处理)在汝州市区金博大门前,由王团将在人行道上停放的一辆红色豪爵125型摩托车撬开,后何占驾驶该被盗摩托车逃跑时慌不择路,不足二百米内连撞二人,至汝州市永乐街南口被巡警抓获。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217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被告人何占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情从轻考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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