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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保安队长以办理停车证为名诈骗业主钱财
作者:雪洁 发布时间:2011-01-17 10:57:17
40岁的河北人张某原是北京某小区的保安队长,因为涉嫌以能给业主办理停车证为名诈骗钱财,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张某当庭认罪。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至8月间,被告人张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利用担任小区保安员身份,以能给业主办理停车证为名,先后骗取被害人宋某、李某及李某的朋友崔某共计人民币一万六千二百元。案发前,被告人张某退还被害人宋某人民币八百元。 据悉,被告人张某是丰台区某小区的保安队长。见到小区车位紧俏,张某便动了以给业主办理停车证为名诈骗钱财的念头。 庭上,张某表示认罪。“我曾经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刑,服刑期间我的父母相继去世,我没有见到他们最后一面,我本来下定决心要重新做人的”,张某说道,“那年我刚结婚,也是因为缺钱,他们找我办停车证,我也就应了下来,我是保安队长,他们都信任我,但是我确实没有权力办,钱也都让我花了”。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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