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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工地通道被堵 打砸他人货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1-01-18 11:42: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曼丽)   日前,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案件,判处被告人付某拘役4个月13天。

    2010年8月11日,吴某等11个货车司机运送河沙到安乡县安康乡境内的常岳高速公路工程21标段工地,因工地签收沙石的工作人员已下班,吴某等人便将河沙卸下,将车分三列停在21标段与22标段交界处,致使进出21标段工地的运输通道被堵,近百辆运送沙石的货车无法通行。当日14时许,被告人付某打邓某电话称:有工程车将进出21标段工地的运输通道堵住,致付某组织的车队无法通行。其后,付某多次电话联系邓某要邓某报警疏通通道。15时20分许,运输通道仍被堵,付某便驾车赶到堵车现场,由付某带头与先前到达的同案人旷某等人(另案处理)用石头、钢管等工具,砸坏堵塞运输通道的11辆货车的驾驶室玻璃等处。案发后,被损货车修复费用19770元。8月21日,付某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35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因自己车队被堵,在报警疏通未果的情况下,伙同他人砸坏堵路货车,造成价值19770元的财物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付某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自愿当庭认罪,又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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