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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诈骗集团取钱 台湾男子大陆当“车手”
作者:文/范静 图/李森   发布时间:2011-01-21 11:28:02


    每天拿着数张银行卡在不同的地方帮诈骗集团取钱,37岁的台湾男子卢建任来到大陆,开始充当诈骗集团的“车手”。1月20日,被告人卢建任因犯诈骗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9年10月间,被害人张女士在海淀区被他人以电话欠费需要调查银行帐户情况为由,被骗取人民币1071万余元。同年10月26日至29日,被告人卢建任伙同他人在广东省深圳市支取被害人张女士上述被骗款项。经核实,被告人卢建任共取款人民币82万余元。

    “我认罪。我到大陆来是工作的,那个公司是以快递助理的名义让我去打工,我只是帮忙公司取钱,我不知道钱的来源。后来公安抓我的时候我才知道,那个工作有问题。”被告人卢建任当庭辩解道。

    据被告人卢建任称,2009年8月份,他在台湾的报纸上看见了大陆招工的广告,广告上面说是招聘会计,他就打电话过去应招,对方说要他去澳门和珠海等地帮公司取钱,每星期给他3000元人民币,他当时就同意了。

    他受一个叫“阿顺”的指挥,每隔两三天就出去取一次钱,每次取钱的银行卡和取款地点都是“阿顺”给他,他拿着卡到指定的地点用自动取款机取,取完后把现金和卡都交给“阿顺”,然后“阿顺”拿着钱再去银行存款。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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