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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加油款 法院调解还
发布时间:2011-01-24 14:33: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格卫、陈惠铭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在石门县某加油站的王先生觉得作为债主,要钱实在是个“技术活”。王先生手里有着几个熟人加油的签单,可是两年时间过去了,一分钱也没拿到。1月11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刘某和李某等人与加油站的王先生平日关系还不错,在 2009到2010年两年时间里,刘某和李某等人在王先生处加油都是签单加油,约定到年底后一起结算。然而时至2010年底,王先生面对刘某和李某几页的“签单”记录,有500、900、 1500元不等,共计4200元人民币,王先生觉得无可奈何。“多次去要,可是就是要不到。”无奈之下,王先生将刘某和李某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两年来的加油费用。

    法院受理此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得知双方当事人原是好朋友,王先生作为生意人,最注重“以和为贵,信誉第一”的道理,刘某和李某等人只因在年底结账的人多,暂时没有结余的钱来支付加油费用。承办法官找准了案件的切入点,利用朋友之间的友情,对双方进行调解沟通,经过不懈地努力,双方终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和李某等人当即一次性筹钱将所欠加油款偿还给了王先生。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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