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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结伙行大盗 来往司机不觉晓
作者:李俊阳   发布时间:2011-01-24 16:10:52


    电影《铁道游击队》中有个“老洪飞车搞机枪”的片段。那是赞扬八路军为了弄到枪支打鬼子,敢扒上飞奔的火车。可是,眼下也有一些人半夜敢在公路上爬上飞驰的大货车。不过,他们不是学习英雄行为,而是在结伙进行大盗的犯罪。1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多人结伙盗窃大案,依法判决被告人王火兵、孟夏意和李文三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张效来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5千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6年,1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万元、1万元和5千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3月至5月份,从河南省鹿邑县和淮阳县流窜到郑州的无业人员王火兵、孟夏意、李文三和张效来等七名被告人为了不劳而获,分别驾驶面包车来到郑州市至新郑市的公路上,寻机作案。3月12日凌晨,当他们发现一辆装满物品的外地大货车后,便紧跟不舍,乘机扒上,盗走价值13万元的货物。其中有价值25000元的手机;价值65000元的的电气装置及价值30000万元的计算机配件和其他物品。3月23日、4月24日、5月12日至21日,这帮被告人又以同样的方法在过往的大货车上盗窃价值10余万元的物品。其中包括照明器材、电视机、空调、化肥、啤酒和服装等贵重物品。这些东西盗窃来后除了被告人私分奢侈的外,其余的卖给了他人。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火兵、孟夏意、李文三和张效来等七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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