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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遭客人调戏 六小伙棒打获刑
发布时间:2011-01-25 09:24: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永居)   一小伙见女友遭K歌客人调戏,一怒之下带领五位未满18周岁的小兄弟,棒打四位好色客人,致使四人受伤。2011年1月24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荀某等六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六个月不等,刘某、胡某、张某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5月3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荀某因其女友韩某在泗洪县城“金碧辉煌KTV”上班时被客人朱某等人调戏,便纠集被告人庄某等人携带木棍对正在消费的朱某等人进行殴打,致四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朱某脾破裂、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朱某损伤程度属轻伤;孙某、刘某、许某三人受伤程度较轻,未经鉴定。另查明,在本案审理期间,六被告人与朱某就民事部分自愿达成赔偿人民币1.8万元的协议,并已全部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庄某等人沉迷虚拟网络,结识不良朋友,同时其父母疏于教育、管理,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法院希望上述五被告人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从中吸取教训做一名具有法律意识的合格公民,同时希望五被告人的父母对其加强教育、管理,以保证其健康成长。

    法院认为,被告人荀某纠集被告人庄某等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其中,被告人荀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庄某、李某等人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庄某、李某等人均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六被告人均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胡某、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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