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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存折提现 身份暴露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1-01-25 09:41: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琼)     窜至他人家里偷走3张存折,用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偷来的身份证和定期存折去信用社用取走8000元现金逃匿,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高庭亚(化名)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0年5月某日,被告人高庭亚与张某(另案处理)共同预谋,窜至本村高某鑫家,趁家中无人之机,破门入室,盗得定期存折3张以及高某鑫的身份证、手饰等物。后高庭亚用自己的身份证和高某鑫的身份证在桃源县观音寺镇信用合作社将存单连本带息一并取走,获赃款8751元。失主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农村信用社的监控录像及高庭亚取款时提交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2010年7月8日,被告人高庭亚在投案途中被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庭亚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高庭亚系主犯,且入户作案,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高庭亚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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