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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女友有外遇 持刀砍残女友获刑
发布时间:2011-01-25 09:48: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琼)
同居8年的女友提出分手,被告人龙竹彬(化名)疑女友移情别恋持刀将女友砍伤致残。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龙竹彬(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被告人龙竹彬与同居女友罗洁(化名)因感情不和而分居。2009年11月18日,被告人龙竹彬驾车时发现罗洁乘座在卜某平驾驶的车上便尾随,后行为暴露,便驾车离开。罗洁与卜某平等4人驾车跟随龙竹彬至深水港乡高岩村龙占权家中。后双方发生争执,龙竹彬冲进屋里拿出砍柴的弯刀朝罗洁头部砍去,罗洁躲闪不及被草藤绊倒,龙竹彬趁机朝罗洁乱砍,将罗洁头部和双手多处砍伤。经鉴定,罗洁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并构成七级伤残。 案发后,被告人龙竹彬与罗洁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已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7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竹彬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龙竹彬当庭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因婚姻纠纷引起的,且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对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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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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