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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警察摩托抓现行 持刀拒捕领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1-01-25 09:56: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梁晓亚 )   周强套开一辆摩托车准备骑走时,被身着警服的车主发现,周强便拿出一把柴刀将其砍伤弃车逃跑。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1日19时许,被告人周强在耒阳市商业大厦家属区一楼道里用自制的“T”型工具套开段某智一辆黑色女士二轮摩托车,被身着警察制服的段某智发现,段某智便把周强推到在地并上前拽住周强,周强就从事先携带的蛇皮袋里拿出一把柴刀将段某智头部砍伤后,弃车逃跑。段某智大声喊:“抓抢劫犯啊。”正在门口巡逻的便衣民警李某、谢某华听到喊声后,带领队员将被告人周强抓获。

    经物价部门鉴定,该摩托车价值3266元。经法医鉴定,段某智的伤势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持刀将被害人砍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但系未遂。被告人周强能自愿认罪。综上,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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