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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毒资盗车 “瘾君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1-01-26 11:16: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陆志强)
近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赵华昌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11日11时许,被告人赵华明伙同他人窜到广西凤山县电信局院内,盗走一辆桂M76319蓝色豪爵摩托车(价值为4212元)盗走。后又到药监分局大门前,盗走一辆桂M76797红色豪爵摩托车(价值为3900元)。同年6月2日14时许,被告人赵华昌窜到田阳县城解放街东路,撬开杨睿停放在城东幼儿园门前的一辆桂L13518五菱面包车(价值41047元)车门锁和电门锁,将该车盗走后逃离现场。当其驾车行至德保县足荣乡那录村附近时,被群众当场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缴获的五菱面包车退回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华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和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合法财物价值49159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且被告人赵华昌伙同他人从百色市德保县窜到河池市凤山县盗窃应视为流窜作案,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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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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