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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币冒充股票 诈骗五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1-26 11:36: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涛、赵修文)
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以秘鲁币冒充可获得高额利润的股票骗取他人钱财的手段更是新鲜。1月24日,江苏省丰县法院就宣判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0年8月16日,李某王某张某三人来到徐州汽车总站寻找诈骗对象。在看准一个对象后,两个人先随其上车并坐在其旁边,另一人去买票。在车上,李某等三人大谈最近某笔股票涨势喜人。没想到坐在三人旁边的小孙听了后便向其询问是哪支股票。李某等三人慢慢的将小孙圈进了套。下车后,三人带着小孙来到丰县某茶座,向小孙介绍起来。期间,李某从包里拿出一张秘鲁币,并表示这就是他们谈论的那支“股票”。最后,小孙同意买50000元的“股票”。之后小孙打电话给家里人说急需50000元。两天后的一个中午,小孙和几个朋友一起说起了这件事,朋友都笑说你被骗了,小孙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是“赚到了”,并说饭后就去把这些股票卖掉,赚了钱大家晚上请大家吃饭、唱歌。下午,小孙去卖“股票”时,终于清楚自己确实是被骗了,便报了警。不久后,李某归案,王某与张某仍在外逃。 江苏省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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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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