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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闯非机动车道 骑车人左臂被轧伤
作者:王琳   发布时间:2011-01-27 09:31:44


    刘某驾驶货车驶入非机动车道,骑车人包某左臂被轧伤,包某起诉刘某及所属的汽车队、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七十二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包某起诉称:2010年1月15日晚8点,包某驾驶自行车行驶至北京市昌平区西辅线百浮桥处,正好有刘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从后方驶来,货车右后部与包某身体左侧相刮,包某摔倒后货车从自行车后轮及包某左臂轧过,造成包某受伤,经诊断为左前臂毁灭伤,左前臂皮肤坏死,左肘关节完全脱位等,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此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故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包某起诉至昌平区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及所属的汽车队、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七十二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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