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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人被诉虚构采矿权诈骗1500万
作者:杜彦博 发布时间:2011-01-27 09:48:31
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兴国,涉嫌虚构拥有采矿权进行集资诈骗150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2月至11月期间,王兴国伙同他人虚构北京中矿三峰实业有限公司拥有吉林省延边自治州龙井市三峰山价值9600亿的安山岩矿及五十年开采权的事实,以集资购买矿山设备为由,以给予月7%的高息,三个月偿还本金为诱饵,通过借款、购买股权认购书等形式,先后骗取许某等140余名被害人集资款共计15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兴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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