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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让网友入户避雨 惯偷手痒窃财物
作者:陈丽 发布时间:2011-02-16 09:19:17
到网友家避雨,竟趁其洗澡之际,窃取财物。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二十出头的林某出生于上海,中专毕业后整日沉溺于网络世界中。去年9月的一个雨天,从网吧出来的林某没有携带雨具,同行的网友小荣(化名)见状便好心邀林某到其家中避雨。善良的小荣没想到,这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网友竟会趁他洗澡之际,在席卷了房内的笔记本电脑和钞票后逃之夭夭。事后,林某将价值近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以一千多元的价格低价抵押。 两天后,林某在其父母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向警方自首,并退出所窃赃物,小荣的笔记本电脑也由林某的父母赎回后还给小荣。 其实,这并不是林某第一次犯罪,林某曾于2006年、2009年两次因犯盗窃罪受到刑事处罚,2007年因盗窃被收容劳动教养一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法,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累犯,具有自首情节,能自愿认罪等情节,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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