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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四项措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1-02-21 11:15: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潘宇)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洪泽法院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解决陪审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用实际行动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一是进一步加大人民陪审员培训力度。该院多次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多次邀请专家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有效地提升了陪审员基本法律意识、职业道德,陪审员适用法律能力、运用证据采信规则的能力以及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做好陪审员后勤保障工作。该院专门设立陪审员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及必要的办公用品。并为人民陪审员订阅了《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等多份法制报刊,配发《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案件审判经验丛书》等专业书籍及常用的审判业务资料。为陪审员正常工作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大陪审员经费保障力度。积极争取支持,切实将贯彻陪审制度所必需的经费开支按时落实到位。近年,该院所需的陪审员工作经费全部足额拨付,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费、差旅费、误工费及相关补助及时到位。

    四是进一步完善陪审员参审制度。该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采取区分类别随机抽取的办法,按照地域、专业、职业等标准,将人民陪审员划分为不同的组,然后再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从相对应的类别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从制度上保障陪审员参审应有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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