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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撞树乘客死亡 司机弃车逃离领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1-02-21 14:43: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永居)   近几年来,私家车数量猛增,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驾驶人员良莠不齐,交通事故频发高发。陈某驾驶无证轿车,遇到情况处置不当,撞上了路边大树,致乘坐人员孙某当场死亡,见此情形陈某弃车逃离。2011年2月18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20日13时30分,被告人陈某无证驾驶苏N01681轿车沿泗洪县境内青陈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7千米+600米处,遇情况处理不当,导致轿车与路东侧树木相撞,造成车内乘坐人员孙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陈某弃车逃离现场,后于当天晚上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泗洪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责任认定,被告人陈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陈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辩护人就此提出的辩护意见,经查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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