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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矿难杀人骗取赔款 11人法庭受审
作者:李丹 黄志权 发布时间:2011-02-23 09:44:09
发生在湖北省利川市的一起诱骗村民赴外地矿上打工,然后将其杀害,骗取抚恤款的恶性案件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月22日,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诈骗案,11名被告人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0月,被告人谢大军(利川市忠路镇农民)、陈代富(重庆市石柱县黄水镇农民)、张兴文(利川市汪营镇农民)、周光理(系利川市法律工作者)经预谋,由被告人陈代富、张兴文带利川市汪营人张军以谢大方(谢大军的哥哥)名义到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金矿打工。 11月16日,被告人张兴文、陈代富在矿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螺纹钢伤张军的头部并扔下近40米高的矿井,认为其以死亡,随即谎报发生生产事故。矿方赶到后发现张军并未死亡,遂送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治疗。被告人张兴文、陈代富将情况报告给被告人谢大军,谢大军既与周光理前往矿场索赔,由于人未死亡,矿方拒绝赔偿,周光理返回,谢大军又电话通知被告人谢正权到场,告知其真相并许诺给好处,由谢正权在医院护理被害人张军。随后,被告人谢大军再次提出索赔,并由周光理出具伪造的谢大方的家庭成员证明,双方于2010年1月15日协商达成24万元赔偿协议,将张军送回恩施州中心医院治疗。同年1月18日,被告人谢大军、陈代富、谢正权将张军从医院运送至利川市忠路镇龙塘铺附近,扔下天坑,致其死亡。事后,被告人谢大军分的7万元、被告人陈代富分得3.5万元、被告人张兴文分得6.3万元、被告人周光理分得6000元、被告人谢正权分得2.2万元。 2008年7月,被告人谢大军、杨宇(系利川市忠路镇农民)带利川市忠路镇人熊贵金以忠路镇李宗华的名义到湖南省郴州市柿竹园有色金属公司打工,7月27日熊贵金不慎掉入天井死亡。被告人谢大军、杨宇告知被告人周光理、李国文,预谋假冒家属名义向公司索赔。被告人周光理私刻村委会印章伪造李宗华的相关证明,并找到被告人李宗华的妻子被告人周冬梅说明真相,经被告人周冬梅、李宗华同意,取得其结婚证。经与公司协商,获得赔偿款22.6488万元,被告人周光理分得12万元、被告人谢大军分得2.3万元、被告人杨宇分得2万元、被告人李国文分得1.3万元、被告人周冬梅分得7000元,被告人李宗华得知情况后,又分两次找周光理分得6000元。 庭审中,被告人聘请的律师作了辨护。检方出示了大量证据,11名被告人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谢大军、陈代富、张兴文、周光理、谢正权故意杀害他人并谎报事故骗取钱财,其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谢大军、周光理、杨宇、李国文、周冬梅、李宗华,假冒他人身份骗取钱财,其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速后,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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