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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高学生私自充值会员卡兑出现金被判刑
作者:心田    发布时间:2011-02-25 09:27:49


    张祥(化名)系安徽淮北市某职高学生,精通电脑操作。2010年暑假其来马鞍山一电玩城实习期间,发现该电玩城会员卡充值系统存在漏洞,遂私自为他人的会员卡充值,并指使他人凭卡兑换现金,然后共同分赃。正当其得意“生财有道”时,被电玩城其他工作人员察。2月24日,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未成年人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张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张祥为自己“小聪明”的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0年6月底至2010年8月初,张祥利用在马鞍山星满楼电玩城实习的机会,私自为小军、兵兵、特特(另案处理)等7人充值星满楼电玩城会员卡17次,然后指使小军、兵兵、特特等人单独或结伙凭卡兑换现金,共盗窃星满楼电玩城现金32000元(其中9000元未遂)。

    2010年8月11日,张祥在其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祥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涉案财物价值32000元(其中9000元未遂),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祥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张祥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祥案发后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祥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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