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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妻子”非常人 转手倒卖获重刑
作者:周春容   发布时间:2011-03-03 15:50:56


    被告人周磊年近花甲,一心想寻个老来伴,不知被买来“妻子”精神不正常,竟又顺手转卖给了他人。2011年3月1日,湖南省罗涛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拐卖妇女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周磊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周磊,男,1953年生。2010年4月上旬的一天,周磊在祁东县步云桥镇街上遇一男一女(两人均主体不详)带着罗涛,听说要将罗涛介绍给他人做老婆,即上前搭讪。经商讨,被告人周磊给那一男一女2200元后,将罗涛带回家,与其共同生活二十余天。期间,被告人周磊发现罗涛精神不正常,喜欢乱走,担心其一旦走失,给自己造成损失,即通过官家嘴“一线牵”婚介所的介绍,认识了管某,约定以4000元的价格将罗涛卖给管某。管某观察到罗涛精神不正常,提出视罗涛与他的相处状况,事后分两次付清了4000元钱。管某在付给被告人周磊及婚介所的人红包钱250元后,将罗涛带回家共同生活。

    该院认为,被告人周磊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磊犯拐卖妇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庭审中,被告人周磊自愿认罪,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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