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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税局有熟人 大肆贩卖假发票
作者: 王洪   发布时间:2011-03-03 16:13:28


    一企业负责人梁涛(化名)贪便宜逃税,不想遭遇假发票骗局被骗10万元。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二审以诈骗罪判处刘付兵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退还非法所得10.4万多元。

    2009年8月13日,梁涛承揽原襄阳区一修路工程,结工程款170万元,按5.49%的税率应纳税9.3万多元。梁涛在得知刘付兵能从税务部门开出便宜的税票后,便带着会计、出纳与刘付兵在襄州区地税局前见面。刘付兵称其妹妹认识地税局领导,保证开出真税票。此后,刘付兵让他人制作了一张金额为170万元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和一张金额为9.3万多元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梁涛按票面金额3.8%的价格支付给刘付兵现金6.46万元。

    2009年8月下旬,梁涛通过刘付兵又开两张票面金额分别为60万元和37万元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并按票面金额3.8%的价格付款给刘付兵。2009年底,梁涛发现被骗后遂报警。

    原来,2009年6月,刘付兵通过小广告认识了专门为他人提供假发票的肖某(另案处理),刘付兵按票面金额1.5%的价格从肖某处购买非法制造的建筑业统一发票5张,票面金额合计304万元。刘付兵再以票面金额3.8%的价格销售给梁涛、曹某,骗得现金合计10.4万多元。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刘兵明知其提供的是假税票,仍向被害人隐瞒真相,同时虚构其认识税务局工作人员、可开便宜真税票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据此做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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