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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滥伐林木服刑 现盗窃黄牛入监
作者:任万民   发布时间:2011-03-03 13:30:53


    2011年3月2日,雷某因盗窃黄牛被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家住和静某农场的雷某曾于2001年11月2日因滥伐林木罪被和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时隔近10年,在2010年11月8日晚,雷某将他人拴在和静县巴润哈尔莫墩镇莫腾布伦村四组地里的四头牛秘密窃取,以谎称自己做牛的生意,租用巴某的福田卡车将牛拉至焉耆县,将四头牛以2000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经和静县价格谁中心作价,雷某盗窃的四头牛总价值人民币33000元。

    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为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所犯之罪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退还赃物,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于2011年3月2日依法判决被告人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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