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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骗领信用卡 图财不成反获刑
作者:张贻文   发布时间:2011-03-04 16:19:53


    2011年3月1日,新化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被告人康卫(化名)犯信用卡诈骗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康卫系新化县田坪镇中心小学教师,因平时工作表现较好,2008年被借调到田坪镇镇政府办公室工作。在此期间,康卫利用其掌管田坪镇镇政府公章之便,以新化县田坪镇镇政府名义出具了自己与另外三人均具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行申请了四张公务员信用卡,同时又冒领了曹某委托其办理得公务员信用卡。康卫将五张信用卡全部开通后,通过在自动柜员机上透支现金和在POS机上刷卡套现的方式将五张信用卡的七万元本金全部取出后非法占有。工商银行新化支行先后五次催收,康卫以无力偿还为由一直未还款。

    被告人康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身份证复印件骗领信用卡,恶意透支,经银行催收后拒不还贷,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据此,该院依法做出有罪判决。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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