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破碎啤酒瓶划断动脉 醉汉故意伤害获刑
作者:王益恒 张帆 发布时间:2011-03-04 16:25:49
吃宵夜发生口角,情急之下用啤酒瓶击打对方头部,啤酒瓶破碎后划伤对方左手肱骨大动脉,致其死亡。近日,被告人吴卫因故意伤害罪被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酒过三巡醉意浓 君子动口又动手 2010年8月2日晚,被告人吴卫与黄某、叶新、殷强等人相邀在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伟哥臭豆腐店”吃夜宵。至次日凌晨3时许,几人已喝下几箱啤酒,酒兴渐起,期间被告人吴卫与黄某因帮人找工作一事发生口角,被害人黄某冲到被告人吴卫面前,不甘示弱的吴卫捡起地上的空啤酒瓶就朝黄某头部打去,啤酒瓶随即破裂,而两人的打斗并未因此而结束。直至黄某突然倒地时,吴卫才发现黄的左手臂正在大量流血,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被害人黄某送至医院进行抢救,但黄某终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投案自首悔莫及 法网恢恢领刑罚 被告人吴卫在得知被害人死亡后,8月3日白天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株洲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黄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致肱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急性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卫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吴卫的悔罪态度、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遂作出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 法官调解倾尽力 情暖遗孤感人心 “爸爸死后,我一个人很害怕也很无助,谢谢法官叔叔的关心和帮助,我觉得很温暖。”15岁的小云(化名)接过承办法官递给她的定期存折时感动地说。原来被害人黄某十几年前就与妻子离了婚,至今一直独自抚养着年幼的女儿,自黄某死后,小云变得孤苦无依,周末也不离开学校,因为已经没有地方可去。看着这么可怜的小孩,亦为人父的承办法官百般不忍,倾尽全力进行调解,力求为小云争取到更多的赔偿,在法官的说服与督促下,10.5万元的赔偿款悉数到位。考虑到小云尚年幼,不宜独自支配如此巨额财产,遂以小云的名义将该笔赔偿款存入了一定期存折,留待小云日后读书与生活之用。(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