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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裸照敲诈女网友 被告人获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1-03-07 09:24: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迪 王鹏)   网络架起了陌生人之间的桥梁,也给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平台,加之一些网友的警惕心不强,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邵义天诈骗、敲诈勒索一案,被告人邵义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0年5月,被告人邵义天在深圳市通过网络与被害人戚杰认识,后双方经常通过“MSN”聊天,并在深圳市见面两次。2010年10月初,戚杰赴日本留学。期间,邵义天在与戚杰通过“MSN”聊天时,谎称自己将找中间人把500万元人民币转到日本,让戚杰到时把500万元人民币取出存入戚杰的账户,等自己需要时再由戚杰将钱取出给自己,并许诺每月向戚杰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同时,邵义天提出为了防止500万元人民币被戚杰拿走跑掉,戚杰必须拍摄裸照交给自己,以做保证。戚杰信以为真,表示同意,后多次自拍裸照经“MSN”传给邵义天。邵义天收到戚杰裸照后,又谎称中间人转款需要2万元人民币的手续费,要求戚杰先支付该手续费,并提供给戚杰一个银行卡账号。戚杰不知其中有诈,随即打电话给母亲张某某,让其给自己办理一张国内招商银行卡快寄到日本,张某某遂将自己的招商银行卡寄给戚杰。戚杰随后将2万元人民币转入邵义天提供的银行卡账号。之后,邵义天要求戚杰再支付3万元人民币的手续费,戚杰不愿意,邵义天便以不给钱就将戚杰的裸照发布到网上进行威胁,戚杰被迫又转给邵义天3万元人民币。邵义天收款后仍以将裸照发布到网上相威胁,逼迫戚杰再给自己转款5万元人民币。戚杰的母亲张某某得知情况后到公案机关报案。后被告人邵义天被抓获归案。

    另查明,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邵义天的亲属代其退缴赃款5万元,预缴罚金2万元。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义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人民币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勒索他人人民币5万元属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邵义天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积极退缴赃款,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庐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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