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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粉仔吸毒 瘾君子再入监牢
作者:林伟、胡献 发布时间:2011-03-07 16:14:24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的曾业敏在2008年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改造却未能让他重获新生,反而在出狱后不久重返毒之不归路,再次吸食毒品,并容留粉仔在租房内吸毒。3月7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曾业敏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曾业敏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二年,于2010年2月17日刑满释放。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二年的监狱改造未能使他彻底悔悟,与过去的黑暗决绝,反而在出狱后不久难耐毒瘾,竟又重新回归吸毒之路,不仅自己吸毒,还容留一群粉仔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吸食冰毒。正当他们飘飘欲仙之际,公安人员已悄然逼近将他们一网打尽。11月30日,曾业敏被决定强制戒毒二年。随即,被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以其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受刑罚处罚,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业敏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知他人吸毒,而为他人提供场所,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受刑罚处罚。根据被告人曾业敏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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