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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好涉及经济领域各类案件 滨州法院从源头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11-03-14 10:44: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凤良)
山东省滨州法院把审理执行好涉及经济领域的各类案件,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源头,依法打击涉及经营方面的犯罪、化解经营过程中的侵权纠纷,给合法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同一片蓝天”。自去年以来审理案件132起,涉及经济金额达22亿元,有效保护了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赢得社会认可。
法院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他们的答案是:依法审理好涉及经济领域的各类案件,给合法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同一片蓝天”。一是对涉及经济领域的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审理。从保护被侵害人的立场出发,在审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过程中,不仅让罪犯得到惩罚,震慑了类似犯罪的发生,还给受害企业及时堵住了“泄漏源”,减少损失800多万元,而且保证了该企业经营渠道的畅通,取得了更高的效益。两级法院审理的31起案件,都保证了在诉讼期内最短时间结案。二是对于侵权纠纷案件,力求实现双赢。本着从“和则两利”的利益双重性出发,尽力减少损失,在审理一起侵犯使用商标专用权纠纷时,他们通过庭审了解真相后,积极从中做工作,让他们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最终让侵权的饮食服务企业加盟了正宗的注册企业集团,双方从“仇人”变为“一家人”,双方皆大欢喜,效益直线上升。仅中院审理的52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98%。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做到有执必行。在申请执行的一起侵犯使用“中石化”加油站的案件中,出动干警20余名,从用专业车辆4台,现场拆除非法假冒的标牌,得到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他们的做法不仅有力地从源头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有效推动了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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