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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换新招 再次获刑进牢房
作者:范登虎   发布时间:2011-03-15 13:52:35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该院受理的首例网上贩毒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黄忠涛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唐玉船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初,被告人黄忠涛为贩卖毒品,雇被告人唐玉船为“马仔”,由唐在互联网上发布出售毒品的信息。唐玉船利用其网管的身份在网络游戏上留下贩毒信息及其联系方式。2010年11月17日21时许,鞠某、万某通过网络聊天获得唐玉船的电话号码后,打电话向唐玉船求购价值200元的“冰毒”和价值200元的“麻古”。后唐玉船即与黄忠涛取得联系,黄忠涛要求唐玉船将对方带至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附近交易。当日22时许,黄忠涛前往约定地点与唐玉船、鞠某、万某见面,通过唐收取鞠某、万某毒资400元后,将一小袋“冰毒”(重0.34克)、一小包“麻古”(重0.32克)贩卖给居民、万某,交易完毕即被捉获。

    另查明,被告人黄忠涛于2009年5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其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捉获贩毒人员何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忠涛、唐玉船非法贩卖少量含甲基苯丙胺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均应予处罚。黄忠涛系累犯、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同时其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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