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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戒毒所 贤妻“毒”夫解姻缘
发布时间:2011-03-21 10:18: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建丽 覃英芳)
“本以为这段痛苦的婚姻还要拖个一年半载,没想到能为我在戒毒所开庭,真的谢谢你们……”3月17日,在广西区强制戒毒所内,陆静哭着拉着法官的手说。当日,她与丈夫吴强的婚姻终于有了一个了结。
广西崇左市江州区某镇的吴强和南宁市某镇的陆静二人经人介绍于2000年相识并恋爱,当年9月登记结婚。虽然两人未生育有儿女,但夫妻感情很好。可惜吴强却于2010年初开始吸毒,很快便吸光了所有的家产,生活越变越糟,于当年年底被送到广西区强制戒毒所接受强制戒毒。陆静心灰意冷,在近日向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江州区法院受理本案后,法官虽多次劝说陆静,但她依然坚持离婚。考虑到吴强在被强制戒毒,法官决定到戒毒所开庭审理此案。在戒毒所里,法官向戒毒所的警官详细了解了吴强戒毒的情况,在不放弃继续进行调解和好但最终不成的情况下,法官和警官们耐心地做案件的调离工作。经过法官和警官的耐心调解,吴强与陆静终于达成离婚协议。10年的夫妻情,就这样被毒品这个魔手斩断了,吴强后悔莫及。(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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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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