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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丈夫痴迷传销 绝望妻子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1-03-21 15:05: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潘家旻)   安徽省马鞍山市一男子外出打工却身陷传销组织不能自拔,并对家人谎称在外搞事业还玩起了“失踪”。经亲友轮番劝阻却还是无法唤回迷途的丈夫,绝望的妻子最终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3月16日,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驳回了该名妻子的诉请。

    2004年,原告卢芳和丈夫高华相识结婚。婚后几年,两人感情尚好。2007年,高华从部队转业回家,由于卢芳一直在苏州上班,夫妻二人除了逢年过节见上一面,平日很少联系。2011年春节后,高华称其要干自己的事业,让家人和妻子不要干涉,遂离家出走,并更换了手机号码,从此不再和家人联系。卢芳多番打听,从曾和丈夫一起打工的小李口中得知,原来丈夫是被人骗去非法传销了。在小李的帮助下,卢芳联系到丈夫,可此时的高华已经弥足深陷,无法自拔了。卢芳软硬兼施,将丈夫强行带回了家。可没过几天,高华就又再次离家,闹起了“失踪”。

    卢芳忍无可忍,遂向法院单方面提起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二人不符合上述准予离婚的情形,且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故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诉请。(涉及人物皆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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