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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写欠条 死后债务妻还否
发布时间:2011-03-22 16:03: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良波 林荣先)
丈夫生前写下的欠条,其死后的这笔债务是否由妻子来偿还呢?回答是肯定的。3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就通过调解审结了这么一起案件。
那坡县居民黄荣在街上经营一家百货店有十多年了。2010年9月间,黄荣因另有发展,有意将百货店转让他人经营,同街的黄金获知该商机后,与丈夫黄作合计要买受该铺面,夫妻俩便与店主黄荣商量,最后双方约定先由黄金、黄作夫妇预付50000元预付款,其余款项待双方对存货盘点后再确定价格。2010年9月16日,黄金夫妇将50000元款项打入了黄荣的帐户。同月17-19日双方对存货作了盘点,最后确定该铺面连同存货总价值为77000元整。2010年9月20日,黄金的丈夫黄作出具了一份欠条,证实黄作欠黄荣货款27000元整。出具欠条后,黄金便接手该百货店并正常经营。可天有不测之风云,黄作写完这份欠条后的第12天不幸病逝。过后,黄荣拿着黄作写的欠条去找黄金要钱,却遭到了黄金的拒绝,并辩称,该欠条不是其本人出具的,不关她的事,企图赖账。为此,黄荣将黄金告到了法院。 那坡县法院受理本案后,主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就本案向当事人说法释理:就本案的情况,如果黄金不承认该欠条是其丈夫黄作生前所写的,那就要采集黄作生前的笔迹,并委托鉴定部门对笔迹进行鉴定,然后以鉴定结果作为定案的依据;由此一来,还要多付一笔鉴定费,这就会影响同街邻里的和气。而如果黄金承认该欠条是其丈夫黄作生前所写的,并如数付清欠款,那很合理合法,两人还是同街好邻居。通过法官耐心的调解,最后,黄金承认其丈夫所写的欠条,并与黄荣达成调解协议;黄金也当庭一次性支付给黄荣欠款27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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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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