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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交通肇事逃匿八年难逃刑责
发布时间:2011-03-24 13:41: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震 李欣 陈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被告人郝华肇事后逃逸,举家迁往外地并隐姓埋名近八年,然而终难逃法律的追究,一审获刑五年六个月。

    2002年11月5日8时左右,被告人郝华无证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沿G104线由西向东逆向行驶,与在该车道内周进驾驶的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农用三轮车相刮,致周进车上乘车人刘扬当场死亡,乘车人李然脑外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郝华弃车逃跑,并携家眷连夜逃往外地,期间辗转四川、贵州等地,隐姓埋名,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时隔八年,郝华以为事情早已被人淡忘,于是悄悄回到徐州,不料刚到徐州不久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郝华早在几年前就已被上网追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郝华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郝华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且具有逃逸情节,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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