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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婆媳今相见 不在家里在法院
发布时间:2011-03-29 10:31: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高波 冯君琳)
自离婚后半年多,小兰与婆婆最近一次见面不是在温暖的家里,而是在庄严肃穆的法庭里。婆婆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向小兰追讨欠款30000元。
原来小兰与丈夫小涛结婚6年,6年来,小兰从事服装个体经营。小涛系单位职工,每月收入千元左右。婆婆诉说曾资助小兰开服装店,给其借款30000元,但无字据。现在小兰与自己儿子离婚,婆婆便向其追索该款。 小兰对此矢口否认,提出婆婆并未给其借款,其也未打过借条,不同意还款。 法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仅从借钱还钱的角度出发办案,似乎太缺少人情。于是决定从以往的亲情入手,分别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 对婆婆讲长辈的胸怀和宽容,对小兰讲尊老孝顺的美德;对婆婆和小兰讲曾经的亲情和可爱的孙女、女儿。 谁曾想,一位是固执的婆婆,一位是倔强的媳妇。费尽口舌也没有让婆婆和小兰取得一致意见。 法官没有放弃努力,经过数次调解,小兰同意给付婆婆1万。考虑到小兰困难的现状,婆婆同意接受,并撤回对小兰的起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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