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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对坐喝酒 发生争执动手
朋友二人一死一入狱
发布时间:2011-03-30 09:33: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凤良 张诗卿)   朋友相遇喝酒谈心,本是好事。可是有的人酒风不好,喜欢喝酒后发飙,甚至与朋友翻脸,结果把“好事变坏事”,实在值得注意。3月20日,山东省滨州中级法院就一审判处了酒后杀死朋友的盛永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经济损失346290.40元。

    去年8月1日凌晨2时许,1977年出生于菏泽的盛永厚在滨州某烧烤店门前独自吃烧烤时,在店对面开歌厅的31岁张老板带着两名服务员前来吃饭,看见盛永厚面熟,就主动打起招呼并坐在其对面对饮起来。“朋友”畅饮中,自然把话题说到了歌厅服务员,盛永厚就说某个歌厅的服务员比张老板的更多之类的话,张老板很是气愤,就要逼迫盛永厚带他一起 “去你说的那歌厅看看”。 盛永厚不答应,张老板就拿出了尖刀顶住其腰部胁迫他前去找那歌厅的我老板,当两人来到一出租车边时,盛永厚趁机将刀子夺下,张老板见状转身就跑,不小心摔倒,盛永厚追上朝其腰部就是一刀,后盛永厚被他人拦住夺下刀子,其逃离现场。张老板因被刺胃、肾、胰腺、脾破裂,大量出血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盛永厚持刀行凶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老板未正确理智地处理因生活琐事引发的矛盾,先持刀胁迫他人导致案发,具有一定过错。依照《刑法》、《民法通则》、《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条文,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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