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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租房造假烟 房东入伙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1-03-30 10:54: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房客利用租赁的房屋生产假冒卷烟,见有利可图,贪心房东也入伙参与非法生产。3月28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房东桑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桑某系禹州市苌庄乡桑庄村人。2010年10月25日,桑某将自家的一间房屋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出租给刘某。第二天,桑某无意发现刘某竟运来机器秘密生产假冒卷烟。他认为这有利可图,遂要求入伙。刘某思索一番后,双方达成协议,桑某以每天30元的报酬参与生产。五天后,禹州市烟草局将正在生产假冒卷烟的桑某等人当场查获,查封正在生产的“一条龙”卷烟机一台、成品假冒卷烟烟条20箱、假烟24万支,以及尚未使用的烟丝、盘纸等。 禹州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桑某明知他人非法制造假冒卷烟仍为其提供场所并亲自参与生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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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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