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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1-03-30 15:49:30
近三年来,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情况是,2007年收案292件,占当年审结民商事案件的20%;2008年收案353件,占当年审结民商事案件的18%;2009年1至10月份收案355件,占审结民商事案件的21%。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合同类案件占总数的53%。执行案件执结情况是,2007年共执结案件657件,2008年执结案件497件,2009年1至10月份执结案件573件。从收结案数量看,执结案件数量连续三年多于收案数量,这表明乐亭法院执行工作已进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涉及合同类执行案件占总数的一半以上,说明近年来乐亭经济发展活跃。为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乐亭法院对未执结案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认真思考了应如何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一、案件未能执结的原因 从执行实践看,案件未能执结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企业经营亏损,短期内确无偿付能力,如强制执行不仅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护,还可能导致这些企业破产倒闭,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给地方政府带来压力。还有一些企业严重亏损,确实资不抵债,已无偿付能力。2、部分债务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效力和权威认识不足,故意藏匿、转移财产,不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3、有的被执行人没有经济收入,处在生存的边缘,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根本没有偿还能力。4、有些被执行人常年在外经商打工,居所不定,流动性大,难以找到行踪。5、一些异地执行的案件,当地的政府、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积极协助执行,给案件执行增加了难度。6、涉及村委会等特殊主体的案件,执行难度大。7、部分执行人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与执行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单一,缺少创新意识。 二、加强改进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也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并且,金融危机的影响已经逐渐反映到司法领域,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收案大幅上升,被执行人履行能力降低,执行和解难度加大,资产处置难度加大。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执行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开拓进取,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针的贯彻落实提供司法保障,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凡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进行调解的案件均要列入调解的范围,在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阶段,针对当事人不同的思想、心理特点,灵活采用多种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自愿进行调解,凡有一线调解希望,就要尽最大努力进行,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的数量。 2、营造有利于执行的大气候。执行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重大案情、重要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制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对于重大案件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要充分利用执行网站、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采取专题报道、执行曝光、舆论宣传等方式让群众知情,争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执行的环境氛围。 3、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社会各界配合、人民法院主办”协作配合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通过法院与各部门的联动配合,构建协助执行网络,有效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同时对躲债外逃的被执行人形成巨大的威慑力。 4、建立执行救助资金制度。法院要与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加强沟通,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通过财政部门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加大对执行救助基金的保障力度,定期拨放专款,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保障社会稳定。 5、规范执行行为。建立执行考核办法,对执行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把实际执行到位率和执结率作为考核执行工作绩效的标准,以执行案件信息化管理体系为平台,将所有执行案件纳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每起案件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和执行期限。对临近执行期限而没穷尽执行措施的,承办人要说明未结原因,并挂牌督办。要强化对执行工作量化考核,对于涉及执行的新案件,若因人为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隐瞒问题导致案件超执行期限形成积案的,要严格追究承办人的相关责任。将采取执行措施不力、实施强制措施不当的行为纳入责任追究范围。考核情况要与案件主办人、包案领导的评先评优相挂钩。 6、强化执行和解工作,确保执行效果。在执行工作实践中,有这样一个规律,就是时间较长的案件,被执行人经过恢复往往有一定的履行能力,申请人的要求也有所降低,如果把握好时机,就能及时做到执行和解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通过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执行和解与协调工作,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关照、处理好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既满足申请执行人的实现债权的执行诉求,又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经营发展或者正常生活,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7、摸清情况,对症下药。执行干警要快速、准确、全面、细致地调查弄清被执行主体的综合情况,如:执行主体的财产数量和财产分布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收入来源情况;家庭人员情况,家庭生活条件状况,与亲朋、邻里关系情况;关于案件的社会舆论等。通过走访,听民声、查民意,客观分析研究,制定出相对应的具体执行方案。制定的执行方案要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上,充分考虑到失业、就业、抚育、赡养等各方面问题,既要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又要讲究执行艺术和方式方法,防止激化矛盾,坚持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8、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执行能力。每个执行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不可能用一条思路、一个方案就能解决。执行人员要不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教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和执行措施。对于因资金暂时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被执行人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延缓被执行企业的履行期限,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对于被执行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其资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导致其破产或影响社会稳定的,可主动与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其通盘考虑,帮助企业解决债务问题,防止影响企业的平稳和长远发展。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等执行案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农村发展。对那些既无可执行财产也无固定收入的个人,要通过引导、鼓励被执行人及家人就业、创业,然后按分期付款的方式还债。对那些无可执行财产但有一定收入的,可以考虑对他的月收入或年收入的一部分进行执行。 9、加强执行干警队伍和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增强执行人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为做好执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针对执行工作的危险性特点,加强执行人员的安全保障,提高执行人员的福利待遇,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物质装备保障力度,努力适应繁重执行工作任务的需要。 来源:
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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