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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立案庭前调解率高达100%
发布时间:2011-04-01 09:57: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从把握调解主动权、调解力度和联动机制入手,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诉讼初始阶段的作用,港北区人民法院通过明确立案调解的工作思路和整合多方资源,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1至3月,该院共完成立案、诉前调解案件21件,庭前调解率高达100%,切实减轻了业务庭的审判压力,也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该院从把握调解主动权、调解力度和联动机制入手,凡案件经审查确定符合庭前调解条件的,在征询当事人同意庭前调解后,在确定的时间内进行调解,并明确规定立案调解时限,坚决杜绝因立案调解未果而导致案件超审限。结合不同案件性质和不同当事人心理性格,单独或交叉运用拉家常式的导询法、面对面化解法、背对背疏导法、借助外力法等调解方法和技巧,争取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进一步拓展立案调解范围,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基层司法所人员、村委、社区工作人员来自社会各方面、熟悉基层情况、掌握基层情况的优势,邀请他们参与调解,共同化解纠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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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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