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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荣获“自治区法院标准化立案大厅”称号
发布时间:2011-04-01 13:33: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震 陈龙)
近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标准化立案大厅”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根据最高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的工作部署,临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着力于建设成集立案、信访、便民接待、诉前调解、服务审判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窗口,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便利了群众诉讼。特别是在立案庭设置的审前调解组,一年多来调解结案件620件,调撤率达100%,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缓解了审判庭室的工作压力。 经过一年的努力,临河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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