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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伴随党旗升
——宣威法院四次搬迁散记
作者:张选仁   发布时间:2011-07-13 17:08:11


    在宣威城区如果打的到法院,出租司机的第一句话就是问你到老法院还是新法院。切实,宣威法院自沐浴着党的金色阳光、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已经四次搬迁了。每一次的搬迁,新与旧的交替,都无疑是共和国发展和党旗增辉的见证缩影。

    我是一九八五年进入宣威法院的,准确地说,四次搬迁我只经历两次,但第二次搬迁的原址老法院曾成其为宿舍,我在那里住了三年,也就对三次搬迁有了了解。那第一次搬迁地址在哪里的,好在那年要编撰宣威法院院志,要我去摄法院历经地址图片,我才知其法院是1953年从政府司法科演变成法院后的最初办公地址在原黉街的一家小院,虽然是一个单位,切实还不如现在条件一般的普通民宅。

    对于第二次搬迁的地址,我就更熟悉了。就是进入法院那年,第三次搬迁到振兴街的新法院没有宿舍,说是老法院还有三间办公室,说是隔一半给我。虽说是三间,一半也就是三十来个平方,但比起原单位的十多个平方却犹如糠箩跳进米箩。这就是原老东门街7号,也就是法院第二次搬迁的地址。然而,当我去看宿舍那天,心里却凉了半截。左一个巷,右一个拐,左院、右院;前院、中院、后院、侧院;大院套小院、天井套天井,解放前被称之为沈家大院。但随着年久失修或者法院有意要把它遗弃的缘故,当年具有大家风范的庭院似乎伴随着剥削阶级的消逝失去风采。眼前展现的只不过是一幅青苔锈水,墙壁斑驳、瓦砾措落,巷深花殇的凄凉画面。既来之、则安之。只好硬着头皮住了下来。环境再差,解放前在宣威不数一也要数二。

    法院从老东门街搬到振兴街的窑坡街后,当时算是有发展的眼光。听说当年因某单位征地未落实,县有关领导见法院土地一大片,硬要法院划一片给某单位。当时的院长多少带点鬼火,将审判法庭往西边一摆,中间立起一栋办公楼与西边审判法庭成其为直角,某单位就只剩得西边一小角。随着经济的发展,东边的职工宿舍和食堂又与南门两边的职工宿舍构成一个直角,两个直角组合就成其为宣威法院的四合大院。再加上办公楼后面的两栋职工宿舍拔地而起、当时的法院也算是令人刮目相看。

    然而伴随着小平南巡讲话的春风,风光不到不到二十年的法院办公楼又被振兴新、窑坡街的民房“淹没”了。当时省高院的院长下来考察,他引用了一位外国和我国法学家的话“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一个法院如果在穷巷陋室,蔽车嬴马的国家里,良好的法制能够建立是难以置信的”的说“看一个城市的发展,有眼光的的人看的不是看你有多少高楼,而是看你有没有政治文化中心,经济文化中心、法律文化活动中心。只要具备了这三个中心,人家就会承认你这个城市文明。承认你这个城市文明,人家就敢来投资,敢来发展。如果法院都处在偏僻幽静的穷巷陋室,穷巷陋室上又挂满五彩缤纷的大人小人、男男女女的衣裤,从形象上人家就会认为你这个地方不重视法治,不重视法治有谁还敢来你这个地方投资……”

    也许受到感悟,再场的市委书记、市长当场表态,法院是该搬迁了。于是,一个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城建、土管部门联席的会议纪要形成。选址、征地,主要领导没有哪一个对宣威的法律文化活动中心(法院)推辞。从建设西街到环东路、从环东路到龙堡路,书记、市长、主任、主席,没有哪一个不绞尽脑汁。

    法院再也不能建在巷道里。经城建局拿出宣威未来的规划图,龙堡路与文化路交汇处恰是宣威向北发展的中心,也是未来的城中心。现场办公、现场选址、现场拍板、法院办公大楼就这样定夺了。

    从征地到竣工,历经两届市委、政府,将近八年时间,2006年1月,一座占地19亩,建筑面积11230平方米、主楼高29.54米造价将近2000万元的综合大楼终于矗立在龙堡中路。

    如今,宣威法院告别穷巷陋室已成其为宣威城市建设的一个亮点,特别是通过近三年来的绿化,每当我清晨七点左右走进法院,清凉的风,绿荫的树,翠碧的竹,葱郁的草、缤纷的花使人大有“绿树成荫百鸟栖,梧桐引得凤凰来”之感,特别是那悦耳的鸟音与干警早来晨练的笛声交织在一起,犹如一曲旋律优美的时代颂歌令人心旷神怡。

    记得我刚到法院时,年审案只不过700来件,而如今早已超过5000件;笔者刚到法院那年,一年办案14件就是能手,如今年办案100件只能算是常人。刚到法院那年,宣威法院只有一辆最高法院下发的一辆囚车应对突发事件,法官们办案靠两脚徒步,如今已车轮滚滚,警灯闪烁;再从个人而言,刚到法院那年,我的月工资只有41元,而今已经超过4000。

    质变量变,只有“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没有变。“法律帝国的首都”终于实现了,但法官们“不当法律帝国的王侯”。走进这座象征“依法治国”的现代化审判大楼,法官们并非就与这座大楼的主人而自居。“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他们反而春风化雨、送法下乡、走进百姓而赢得云南省“三无法院”、“人民满意好法院”、“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乡间田野、村落路旁,法官们无处不在释放着大楼里的“念的是人民的请,唱的是祖国的歌,做的是公平事,干的是正义活”之理念。

    透过宣威法院的四次搬迁,回忆我人生走过的58年历史。宣威法院的四次搬迁和我历经少先队、共青团、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脚印,每一步都是靠那面鲜红的党旗辉映。于是,在纪念中国共产党90华诞之际,为了“母亲”的生日,不识简谱的我也加入了唱红歌的行列,哪怕我不识简谱,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却成其为我心中永远不会消逝的旋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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