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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阳光审判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1-04-06 16:33: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敏)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阳光审判活动,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院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阳光审判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制约了暗箱操作,增强了透明度,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这是近日参加法院庭审旁听的人大代表鲁方维深有感触的一句话。南县法院开展阳光审判以来,全院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为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该院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入手,增加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并作出“五个一承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天内审查完毕,凡符合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条件的一次性审查完毕,凡开庭审理的案件开庭一周内可在南县法院网查询,凡依法应当公开的法律文书生效后一月内可在法院大厅查询,凡对本院干警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一月内向投诉举报人回复。 今年以来,南县法院坚持每月一期、每次一个主题开展以“走近法院、走近法庭“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目前已举办法院开放日三期,近四百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走进法庭,参与审判活动,从而成为南县法院一个热闹的“节日”。 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南县法院将办案人员、办案程序全部公开,由当事人对办案人员及所办案件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审判执行考评系统,确保群众依法监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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