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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议发挥大作用 竹山六年无教师性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1-04-07 14:05: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先超)
日前,笔者从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司法统计部门获悉,自2006年至今年一季度,该院未受理教师对学生的性犯罪案件,这是该院在2005年5月就教师性犯罪问题向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后取得的显著成效。
在2001年至2005年初,该院共受理六件教师对女学生实施性犯罪案件,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女性权益,2005年5月该院就教师性犯罪问题向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等建议。县教育局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制订出台了《预防和处理教职工性侵害犯罪的规定(暂行)》,就如何开展教师和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处理教职工性侵害犯罪、检查考评师德师风等进行了明确,完善了一系列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措施。此外,该局自当年起每年开展以师德警示、廉洁从教、安全管理为重点的“师德师风”教育整顿活动。 在教育部门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的同时,该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与县教育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刑事审判法官经常走访教育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对教师队伍管理工作适时进行指导,同时还积极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在学校上法制课、召开公判大会、邀请学生参观法庭等方式,对教师和学生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教育部门严格管理和该院持续不懈的法制宣传教育下,该县自2006年以来未发生一起教师对学生的性犯罪案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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