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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古董看走眼不甘受损 逼卖家赔损失换来刑罚
发布时间:2011-04-08 15:50: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桂兰 贺春辉)   收藏古董现为时尚,但要有丰富的知识和阅历才能去购买和收藏。李斌、彭涛就因自己不懂,购得赝品又不甘受损,逼卖家赔偿损失采用了不当的手段,才使自己有了牢狱之灾。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敲诈勒索案,经审查案件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案件返回正在审理中。

    2010年元月中旬,李斌、刘涛经杜古及贾某介绍,经李华鉴定,花费将近三万余元从刘民手中购得“唐代包金铜镜”和“宋代瓷盆”,后另找人鉴定说为赝品,为讨回损失,李斌、刘涛经过精心组织,先是于2010年1月20日下午控制了李华、杜古,并将二人挟持到一农家院里对杜古进行恐吓殴打,逼迫杜古找到了刘民,并将刘民挟持到一个小山上对刘民进行殴打,当晚又将刘民挟持到洛阳市某宾馆一房间内,期间李斌、刘涛采用殴打等非法手段,强行向刘民索要人民币十万元作为补偿,刘民在万般无奈情况下,打电话让家属及朋友向自己银行卡中打入九万三千元,至元月23日上午12时左右,李斌、刘涛从刘民的银行卡中将钱取出瓜分后,才将刘民、杜古及李华放走,并将购得的铜镜及瓷盆交给刘民。刘民、杜古的损伤程度经洛阳市涧西分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案发后,李斌、刘涛家属积极对刘民、杜古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李斌、刘涛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提请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判处。(文中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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