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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抢劫卖牛人 父子双双获刑10年
发布时间:2011-04-11 10:54: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红)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采用违法手段劫取钱财,必将受到法律惩罚。近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邹恩付、邹庆兵父子抢劫一案作出宣判,二被告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经查明,2010年10月1日,被告人邹恩付以1598元之价给受害人黄啟东、胡英彩夫妇购牛。次日中午,邹恩付的女婿高龙强(另案处理)得知此事后,便与被告人邹恩付、邹庆兵商量将该买牛款抢取。当日晚,三人携带电筒蒙面到黄啟东家,趁胡英彩出门倒水之机,高龙强抓住胡英彩用白布带将其手脚捆绑拖到堂屋,并劫走人民币2248元。黄啟东听见胡英彩呼救声前来帮忙时,被告人邹恩付、邹庆兵将黄按倒在地,用红薯堵住嘴后,将其捆绑抬至厢房。三人又劫取了一块腊肉和一袋花生后,逃离现场。 事后,邹恩付、邹庆兵各分得赃款420元。 受害人黄啟东、胡英彩受伤后到箭坝村卫生院治疗,用去医药费650元。经鉴定,受害人黄啟东所受之伤为轻微伤。在法院调解下,被告人邹恩付、邹庆兵赔偿受害人黄啟东、胡英彩经济损失3378元(含赃款224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恩付、邹庆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对受害人进行捆绑劫取公民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二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可酌情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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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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