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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约束机制 推行四化一创
全面推进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作者: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金贵   发布时间:2011-04-12 09:04:02


    今年是河南省高院确定的“审判管理年”,省院领导在多次会议上反复强调要加强新时期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这项工作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的全局,事关人民法院的对外形象,事关党委、人大等部门对法院工作的整体印象,必须抓紧抓好。焦作中院于2010年初即协调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审管办(从现有资料看,应该是全省第一家) ,现已平稳运行一年有余,从业务部门反馈的情况来看,可以说是开局良好,初见成效。结合一年来的审判执行管理工作和下部打算,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想法。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全面把握形势要求,充分认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10年8月10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两为主题”和“三院方针”的必然要求。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本着对党和人民、对宪法法律、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管理意识,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王胜俊院长强调,为实现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当前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创新和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确保司法公正;二是创新和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司法高效;三是创新和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四是创新和加强审判层级管理,提高整体水平;五是创新和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发挥导向作用。在2010年11月2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王胜俊院长又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执法办案为目的,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促进、保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作用,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形象,以管理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最高法院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加强审判管理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定位。

    今年年初,省高院以2011第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随后,又以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张立勇院长也在不同的会议上,着重强调了全省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具体要求。4月8日下午,在省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动员暨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高院领导在明确指出当前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思路不清,目标不明,措施不力,进展不大”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全面部署了全省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和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更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将审判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纳入了2011年全省法院的绩效考核工作指标。

    自1999年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有关审判管理的改革任务后,全国各地一些法院率先在审判管理领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实践和完善,逐步形成了目前以上海、江苏、河北、四川和重庆等地法院为代表的审判管理工作先进法院。他们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高效的管理机制和成熟的管理经验,不仅是我们学习的重要内容,更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了全市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上的明显不足与落后。

    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专门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开展审判管理的具体工作部署,将审判管理工作列入2010年和2011年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审判执行管理工作的意见》,确立了“继续深化审判执行管理,努力提高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推进审判管理创新”的“四化一创”工作目标。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专题会议,就是要求全市法院在深入领会王胜俊院长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审判管理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特别是省院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努力在审判管理“四化一创”上狠下功夫、狠抓落实,确保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充分肯定成绩、正确面对问题,切实增强深化审判执行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从2000年开始,焦作中院就开展了以审判流程管理为重点的审判管理工作,通过运用审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软件,较好地实现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统一立案分案、统一排期开庭、网上审限监控等工作。各基层法院在中院的指导下,先后开展的审判流程管理,也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同时,焦作两级法院从2000年开始推行的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发展到现在的绩效考核工作,均是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监控统计的数据为依据,重点加强了对审判执行业务的监督考核。全市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起步较早,基础较好,在中院历届党组的高度重视支持下,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完善,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特别是2009年中院班子调整后,新一届党组组织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制度落实年”、“审判管理年”和“万起案件评查”等活动。通过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修订完善新建80余项以审判执行管理为重点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督;通过严格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成绩作为干警晋级晋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使一大批年轻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干事创业、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中院绩效考核成绩连续两年排在全省第一方阵,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先进中院;温县、修武、山阳、武陟四个基层法院分别被最高法院、省高院评为先进。这些成绩,不仅增强了我们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信心,更为全市法院进一步深化审判执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法院还没有认识到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对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学习不深、了解不够、把握不准,更没有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研究。部分法院领导、部门领导和干警认为,在目前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再专门成立机构、抽调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不仅增加了管理程序,更削弱了审判力量,现有的职能相对分散的管理模式运行的还不错,没有必要再进行统一模式的审判管理改革。部分业务部门和法官对审判管理的具体工作措施存在不同认识,认为审限变更审批登记、结案材料报送审核等工作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怕麻烦的思想较为严重。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更是要不得的。认识不到位,反映出我们的一些同志还习惯于墨守成规,习惯于站在个人或部门的局部利益上考虑问题;没有真正从法院工作大局出发,去思考如何认真落实党组工作决策。认识存在问题,行动肯定跟不上去,甚至还会为全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带来人为阻碍因素。这是我们必须重视,必须马上纠正的问题。根据2010年法官绩效考核统计的法官年度结案情况,除减刑假释和其他程序性案件外,2010年中院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864件,按审判业务部门办案参评法官的总数65人计算,全院年度诉讼案件人均结案数为28.7件;其中案件最多的民事法官年度人均结案数为48.7件;全院年度执行结案总数为102件,按执行局办案参评法官和执行员的总数16人计算,全院年度执行案件人均结案数为6.4件。以上数据说明,我们办案法官全年的结案数量并不多,也不存在因办理案件报结审核手续会给法官增加很多工作量的问题。我曾不止一次在全院干警大会和中层干部会上讲过,绩效考核成绩依据的是数据,反映法官办案工作量我们看的还是数据。加强审判管理,增设监控环节、增加管理程序,必然会增加一定的工作量,但这不是主要问题,关键还是我们的观念和认识问题,还在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

    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为加强审判管理,中院去年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了正式编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并在学习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2011年的审判管理工作。全市有5个基层法院也在中院之后,相继批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正式编制,也是目前全省基层法院批设审管办正式编制最多的地市。从全市基层法院截至现在的审判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温县法院、沁阳法院,已成立正式机构,但职能还未完全整合,未全面开展工作。二是博爱、中站、解放三个法院,已批下正式编制的审管办,但都未组建机构,未开展工作。三是山阳、孟州法院,已先行成立审管办并开展了部分工作,但正式编制还在审批中。四是马村、修武、武陟三个法院,目前只是指定有这项工作的临时负责人,但都未成立机构,未开展工作,机构编制手续还在审批中。总体上讲,在审判管理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方面,中院在全省法院已先行一步,但基层法院较为落后,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是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审判管理系统软件方面,全市法院使用的版本均较低,不能适应下一步全省三级法院联网统一管理的需要,目前正在等待省院统一安排升级。硬件方面,一部分基层法院虽已达到电脑人手一台、并建有局域网,但多数没有运用系统软件进行流程管理。马村、孟州、博爱、温县四个法院的电脑配置较少,目前还不能达到审判业务法官人手一台。全市两级法院还有相当一部分法官不会或不能熟练应用电脑在网上录入案件审理信息,必然影响到下一步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是审判流程审限监控不到位,对提高审判效率的促进作用不够明显。审限监控方面,因目前还未全面开展审限变更登记工作,单纯依靠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网上监控,不能有效实现对案件超审限情况的全面分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加之部分法官审限意识不强,正常审限内的结案率不高,办理审限变更审批手续不及时、不规范,导致“隐性”超审限案件增多,整体结案率不高,收结案不均衡现象突出。根据中院审管办对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业务数据的监控统计情况,第一季度中院共有未结案件620件,其中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的超审限案件多达117件。中院的总体结案率为36.99%,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91个百分点,距中院95%的考核标准相差58.01个百分点;在收案数与去年相同的情况下,结案数比去年下降了15.74个百分点。大部分基层法院的结案率都在50%以下,最低的只有12.5%;中站、马村、解放、温县、沁阳、博爱6个基层法院的结案率均未达到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季度42.38%的平均结案率。按照今年省院对基层法院结案率分四个季度进行分段考核打分的规定,以上6个基层法院第一季度的结案率都要被省院扣分。普遍较低的结案率,反映出全市两级法院第一季度的收结案极不均衡,如不马上解决,必然还会导致前松后紧、时松时紧、年终突击结案现象的再次发生。

    五是对案件质量和效果的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从2010年度全市法院绩效考核情况来看,在案件质量方面,上诉案件、再审案件改判发还数量较大,中院业务部门被二审改判发还和再审改判发还最多的被扣了99.57分,基层法院被二审、再审改判发还案件最多的达到88件。有的案件多次发回重审,来回翻烧饼,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影响了裁判的公信力,部分案件已引起当事人多次上访、越级上访。在去年省市政法委和省院组织的案件评查中,被评查有问题或瑕疵的案件较多。省委政法委第三评查组评查全市法院的26起案件中,根据评查意见,对2起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4起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了离岗培训,对1起案件的承办法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2起案件的承办法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今年省院开始对全省基层法院被二审改判发还的案件进行逐月通报,并在年底进行考核扣分。从中院上报省院审管办第一季度的数据看,全市有8个基层法院的改判率超过了1%的考核标准,改判率最多的为18.52%,按照每超过1%扣2分的标准计算,有3个法院要被扣完本项设定的全部分值。有6个法院的发还率超过了1%的考核标准,发还率最高的为11.11%,同样要被扣完本项的全部分值。

    案件效果方面,少数法官司法指导思想不够端正、责任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良、案件质量效率不高等问题引发的涉诉信访案件较多,信访形势严峻。从全市法院第一季度信访工作情况通报看,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共有进京访案件25件。去年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发生进京非正常访6件,今年第一季度就已发生了5件,与去年第一季度的2件相比,同期上升了1.5倍。根据省院3月29日对全省基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今年第一季度,焦作全市10个基层法院共有进京访案件46起,与去年同期的31起相比,上升了48.39个百分点。全省163个基层法院的进京访排名中,焦作进入前100位的就有6个基层法院;其中解放、孟州并列第36位,武陟、温县并列第39位,排名都在前50名之内。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两级法院共有赴省访案件112件次,其中有8个基层法院的赴省访排名进入全省前100位。从省院对全省法院涉执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看,我市两级法院第一季度涉执信访量大、案访比高,排名全省法院倒数第一;武陟、孟州、温县三个基层法院的涉执信访量排在全省基层法院前10位。以上情况说明,全市两级法院第一季度的进京到省信访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案件质量和效果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映出我们在审判质效评估、信访评估、案件质量评查、信访责任倒查、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审判业绩考核等管理制度的落实上还不到位。特别是从信访评估制度的落实情况看,基层法院和中院的部分案件不同程度存在着信访评估分析不认真、确定等级不准确、评估工作重形式、轻落实的问题。有的合议庭在进行信访评估合议时不负责任,对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言辞行为等表现的综合分析过于简单或没有分析记录,个别案件没有确定信访等级,部门负责人也未认真把关,结果导致信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

    三、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开展

    2011年,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中院党组确定的“继续深化审判执行管理,努力提高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推进审判管理创新”的工作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进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设置专门从事审判管理工作的机构,是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各基层法院要参照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置,积极协调地方编委等部门,确保在6月底前,全部成立正式编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为确保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和审判绩效考核任务的有效完成,按照省院关于边组建机构边开展工作的要求,从现在开始,无论是否已批下编制,4月15日前,各基层法院都要先行组建起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机构,并调整人员,整合职能,开展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基层法院审管办的职责设置要和中院审管办、省院审管办的职责相一致。即:负责审判流程监控管理、审判质量评查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考核、审委会日常事务、司法统计工作,以及院党组交办的涉及审判管理的相关工作。审管办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按照省院和中院的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以有利于工作为原则。审管办主任的配备,要优先挑选既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又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法官担任。根据省院统一要求,审管办主任要担任审委会委员。

    二是加大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审判管理系统联网工作,加强审判管理系统软件的培训应用

    针对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的现状,全市法院要按照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在省院、中院行政处的统一协调下,完成审判信息管理软件的版本升级工作,充分利用201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专款,重点加强审判执行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全省三级专网安全与传输应用系统建设,确保在6月底前,达到全市两级法院工作人员人手一台电脑,全面完成局域网建设任务。在审管办的统一组织下,及时准确输入各项审判管理信息,力争年底前,配合省院完成三级联网,实现全省法院三级专网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今年3月21日至27日,中院行政处组织全市法院的网络技术人员和中院审管办工作人员到北京参加了审判管理软件应用与维护的专题培训。中院审管办正在协调全市法院安装试用裁判文书纠错系统,帮助法官进行裁判文书校对,提高文书质量,减少上网文书差错。各法院要结合审判管理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全体法官进行以上软件的应用操作培训,确保审判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转。

    三是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强化流程节点监控,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针对第一季度全市法院整体结案率较低,审判执行工作“前松”现象凸显的问题,我们下一步要通过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强化流程节点监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来解决。目前,省院正在制定全省法院统一执行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中院将根据该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全市法院实际,进一步规范立案、分案、排期开庭、案件移交、审限变更审批登记备案、结案统一审核、法律文书送达、结案卷宗移交装订、卷宗归档等审判流程各个环节的监控管理。特别是要通过强化流程管理中的审限变更审批登记、结案统一审核等制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促进均衡结案。中院审管办要在省院正式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印发后,尽快制定出全市法院统一的审判管理操作规程并指导全市法院实施。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全面推进审判流程管理各项工作开展。

    在此我有必要强调一下,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是最高法院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业务部门,要按照中院提出的“四化一创”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关于一些具体管理措施的操作问题和要求法官完成的相关工作,都是参考外地先进法院的管理经验和普遍做法,结合上级要求和本院实际,并根据省院马上印发执行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确定的。我们的一些部门和法官在审判管理起始阶段的不适应、不习惯、不理解也是正常的,但不能以此为借口不配合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更不能不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案件报结时审管办留存的相关材料,都是按照省市政法委和省院要求,为每一个法官逐人建立审判业绩档案的必需材料,同时也是建立规范化、标准化法官绩效考评档案和干警执法档案的重要内容,大家一定要转变观念,以对自己、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录入结案信息,填报相关材料,配合审管办开展工作。

    四是加强审判执行科学管理,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果

    针对全市法院被发还改判案件多,因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引发信访案件多的突出问题,全市法院要重点抓好审判业务绩效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强化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信访评估、信访责任倒查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3月22日,最高法院召开了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电视电话会,在部署质量评估工作的同时,详细介绍了新修订后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估指标的修改情况。省院将在今年的绩效考核中,依据新的质量评估标准,对审判业务绩效考评的相关指标进行调整。我们要结合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均衡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和执行“六率”等审判绩效考评指标,建立科学的审判质量考评体系,形成符合审判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通过规范考评结果运用机制,把审判绩效考评成绩作为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审判质量奖”和干部晋职晋级的直接依据,作为对各级法院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工作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培养、引导法官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要科学设置评查标准,开展案件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4月底之前,全市法院要普遍建立起专兼职结合、统一调度、上下联动、相对稳定的评查队伍,重点做好省市政法委和省院部署的评查工作。省院已制定出《差错案件责任倒查办法》的讨论稿,正式文件很快就要下发执行。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省院规定,在组织干警全面学习掌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结果运用,严格进行差错案件责任倒查,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针对全市法院信访案件高居不下、信访评估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我在这里着重强调一下,涉诉信访工作是法院司法工作社会效果的直接体现,是衡量法官司法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3月23日,最高法院召开了关于推行五项制度、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省高院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为保证评估制度落到实处,我们推行了信访评估结案审核制度。采取了由审管办在结案审核时,检查案件信访评估合议笔录并留存复印件的方式进行监督,这也是中院党组强化信访风险评估工作制度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但结案监督主要是形式监督,真正评估内容的落实需要合议庭、审判长和庭长共同把关,需要真正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从调研的情况看,全市法院绝大多数法官对信访工作还是比较重视的,但怕信访、躲信访、怕麻烦的心理导致部分法官不愿或不敢进行深入细致地信访评估,这也是造成信访评估不认真的一个原因。今年实行的信访责任倒查制度,重点之一就是要评查案件的信访评估合议笔录。凡是因评估不认真、评估不到位引发的信访案件,对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都要进行严格问责。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在签发结案裁判文书时,要认真审查评估合议笔录,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化解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审管办要严格执行案件报结审核制度,对除调解、撤诉以外的所有报结案件,都要留存信访评估合议笔录复印件,并装入法官审判业绩档案,作为法官绩效考评档案和干警执法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备查。

    五是强化办精品案意识,开展精细化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水平

    近年来,法院的案件质量出了很多问题,法官违法违纪现象屡禁不止,涉诉信访案件高居不下,久治不绝,这里面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还是我们的规范化程度不高,精细化管理不够,审判管理不精不细不到位。要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审判管理精细化这个“牛鼻子”,改变过去的粗放式审判管理模式,走精细化审判管理之路。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其主要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具体、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渗透和作用于审判管理的每个环节、各个细节,最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开展精细化审判管理,就是要求我们的法官,在“精”字上下功夫,在“细”字上做文章。“精”就是用心工作,把案子做精、求精,力求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争取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细”就是严格按照审判管理规定的各项程序、各项标准和各个环节认真落实,把案件审理执行的每个细节准确、准时做到位,避免因疏漏或失误引起群众或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产生合理怀疑,影响司法公信力。通过把精细化管理贯穿于审判管理全过程,覆盖到审判执行工作各方面,落实到每个法官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高质高效上,真正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四、切实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确保审判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审判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市法院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审判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从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加强监督入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审判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实施的工作格局。法院党组、院长要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在人力、物力、财力、政策上给予审判管理工作必要的重视和支持,使之与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相互配合,形成有机整体和管理合力,发挥最大管理效能。各主管院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对分管业务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每月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审判长要加强对具体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直接管理,通过每周召开例会,全面通报每个法官的工作,针对具体问题,马上协调落实。法官、合议庭成员要注重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对案件和个人言行的自我管理,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审判管理办公室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工作原则,以服务的理念、服务的态度来开展管理,通过与法院内部各部门的积极协调和主动沟通,融服务于管理之中,增强管理与服务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进而形成全员参与管理、全员支持管理、全员配合管理、全员服从管理的管理格局,不断促进审判管理取得新成效。

    总之,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迅速开展审判管理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夺取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三连冠”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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