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妄图不考试拿驾照 被骗财诉讼获支持
作者:于风卫 姚海军 发布时间:2011-04-12 10:00:37
李孟(化名)等人本想不通过考试获取驾照,谁知最终却不仅驾照没有办到手,反而被骗子骗取了钱财。近日,李孟等人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骗子返还财产,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张翔(化名)返还四原告各800元及利息。
2008年5月,原告李孟听说被告张翔可以办理机动车驾驶执照,原告李孟等四人每人交给张翔办证费800元,总计3200元。原告等人按被告张翔的要求,于6月初到张翔指定的照相馆一起照相。7月初,被告张翔称:执照办不成了,钱也没有了,让李孟等人看着办,原告等人找张翔的父母交涉,其父母也推脱不管。无奈之下,原告李孟等人于11月份到公安机关报案,被告张翔的犯罪行为被涧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虽然受到刑事制裁,但原告的损失并没有得到弥补。四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翔返还骗取原告的现金3200元,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原告李孟等四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因诈骗犯罪受到人民法院的刑事处罚,但其承担刑事处罚后,原告因其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并没有得到弥补,现四原告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另案要求被告赔偿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