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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以优质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1-04-12 16:44: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今年以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为改善民生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案件调解力度,切实提高矛盾化解率。在诉讼调解方面加大力度,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中心,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调解方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注重调解效果,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带来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同时,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将陪审员讲“情理”与法官讲“法理”相结合,坚持利用陪审员做好调解工作。充分利用陪审员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有意识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从法律、情理等各角度给当事人做调解息诉工作,为法院和群众架起了一座“连心桥”,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化解双方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挥部门联合调解功能,积极做好当事人情绪的疏导工作,更好地做到定纷止争、息诉平访,案结事了,真正能达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农村法庭的作用,及时邀请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实行联合调解和委托调解的方式,将民事纠纷就地及时化解。 完善便利诉讼渠道,切实解决诉讼难问题。完善巡回审判,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联络站为主干、便民诉讼联络点为支撑、诉讼联络员为纽带、辐射乡镇村组的便民诉讼网络,变被动立案为上门立案、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完善上门立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案,及时开通“春耕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一律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确保广大农民顺利进行春耕生产;完善“假日法庭”,进一步做好农村诉讼服务,该院漆河法庭、陬溪法庭、三阳法庭、桃花源法庭等专门安排干警节假日期间值班,专门处理接访、咨询、立案、审理简易民事案件等具体事务。另外,该院规定凡因故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出庭参加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均可通过书面、网络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向法院申请开设“假日法庭”,预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开庭审理案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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